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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土地增值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6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各位小伙伴们准备得怎么样了呢?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汇总了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六章“土地增值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能不能详细总结一下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答疑老师回复:

土地增值税
1.概念权属转移+增值额
2.征税范围征税不征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建筑物产权继承
其他赠与赠与:
(1)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
(2)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右边内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投资联营
企业房地产交换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
其他内容【把握】是否发生权属转移:比如合作建房、出租、抵押、代建、重新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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