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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预习阶段考情分析:税法基础知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2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随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越来越多,有很多初次报考或原本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不熟悉的考生,也加入到考试大军中。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了解和熟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专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阶段考情分析,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二讲 相关基础知识

知识点:税法基础知识

(一)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7+1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2016-5-1全面营改增之前18个实体税法;2018年1月1日开征环境保护税)

(二)实体税法税种划分:

实体税 按征税对象划分 具体实体税
主体税 商品和劳务税类(间接税)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类(直接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非主体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三)实体税法构成要素

实体法"一税一法",每个税法构成要素一致,要素内容不同。

实体税法的构成要素,即是实体法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

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3.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现行税率形式 税种
(1)比例税率 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契税
(2)累进税率 ①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
②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3)定额税率 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4.减税免税:

(1)税基式减免: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

与减免税相对立的,是加重税负的措施,包括:税收附加、税收加成。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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