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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知识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4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时间所剩无几,再不抓紧时间备考真的来不及了。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大家赶紧复习起来吧。

    1.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2)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业、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4)应税行为: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5)进口货物

    3.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通常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境外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4.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

    (2)低税率13%;

    (3)11%: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4)6%: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

    (5)5%:简易办法计税的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

    (6)3%:简易办法计税的除5%以外的情况,小规模征收率;

    (7)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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