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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责任(04.2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27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推荐报考初级职称的学员报考移动试题班以提高学习效率。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1)主刑: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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