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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委托加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08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加工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不涉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注意2】时刻牢记增值税为价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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