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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偶然所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01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偶然所得

  概念: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范围: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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