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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伪造”与“变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3-31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分“伪造”与“变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注意】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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