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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第二章知识点: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1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网校整理了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零基础知识点,帮助广大的学员更好地预习,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知识点

知识点: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1.特征

(1)票据是债权凭证和金钱凭证——区别于物权证券(提单)和社员权证券(股票)。

(2)票据是设权证券——区别于证权证券(股票)。

(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而定,不得以文义之外的任何事项来主张票据权利。

(4)票据是无因证券——行使权利不看取得证券的原因(新)。

(5)票据是要式证券(新)。

2.功能

(1)汇兑功能(最初功能)

(2)支付功能

(3)结算功能(债务抵消功能)

(4)信用功能

(5)融资功能(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注意】区别支付功能与结算功能,双方当事人互付到期债务,“交换票据”抵销债务才是结算功能的体现。

【记忆提示】一张票据的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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