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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零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权责发生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1

今是生计,今是动力,今是行动,今是创造。从今天开始加入初级会计职称的队伍吧!网校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科目的知识点,供广大学员参考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初级会计实务》零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知识点: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

1.收入的归属期:

创造收入的期间,不管款项是否收到。

例如:10月的销售款10月 9月 11月收到?

结论:应收未收确认,预收未销售不确认。

2.费用的归属期:

按照费用服务的期间来确定,不管款项是否支付。

例如:4月的房租费用4月 3月 5月支付?

结论:应付未付确认,预付未负担不确认。

3.两个“凡是”

凡是属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与费用;

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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