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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一章知识点:法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1

2017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还有两个多月就要开始了,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精心为即将考试的小伙伴们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时间紧迫,大家快快看起来吧!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相信努力的你们一定会梦想成真的!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重要考点】

1.法律部门(七类)—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组成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

2.部分划分的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

3.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横向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纵向关系。

4.刑法的特点:调整社会关系最广泛、强制性最严厉。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法治的根本保证。

经济纠纷概念与解决途径

【考情分析】中频考点。熟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的方式;理解仲裁和民事诉讼中或裁或审的原则。

【重要考点】

横向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民事诉讼 平等主体适用;2选1;有效仲裁排除法院管辖。
纵向纠纷解决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试题·判断题】(2013年)平等主体发生争议时只能选择民事诉讼解决。(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以选择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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