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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知识点:税收法律责任(2.2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4

为了使广大学员在备战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更快的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特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法律责任,大家快放下手里的游戏、聊天,开启疯狂备考模式吧!

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项目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纳税申报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罚款
逃税
纳税人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偷税
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
抗税
暴力、威胁
骗税
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 追缴税款,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因偷税涉嫌犯罪,有权利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机关是()。

A.人民政府

B.人民法院

C.国家税务局

D.地方税务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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