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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责任(10.1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0-14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主要针对平等主体,一般谈不到处罚,只是道歉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
行政责任 ①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暂扣吊销证件、行政拘留。
②行政处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处分
刑事责任 ①主刑:管制363,叁个月以上贰年以下,最高叁年
拘役161,壹个月以上陆个月一下,最高壹年
无期徒刑
死刑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最高不能超过20年;35年以上的,最高不超25年
举例:①壹个人犯罪,抢劫十年,投毒十年,强奸十年
总和刑期:10+10+10=30
不满35年,最高不得超过20年
②壹个人犯罪,抢劫10年,投毒10年,强奸20年
总和刑期:10+10+20=40
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25年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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