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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09.2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9-22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平等主体:分为仲裁和民事诉讼。

  2、不平等主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或审或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只能选择一种。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情况有:

  a、在没有仲裁协议情况下。

  b、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

  c、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

  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对裁决不服的,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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