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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13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金融业子目: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特别关注】下列金融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

  (2)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3)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4)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5)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2.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特别关注】下列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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