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06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要求

  一、劳动者

  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提示】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岁)

  二、用人单位

  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提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入取财物。

  【提示】 其他名义  一般是指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提示】其人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建立劳动关系建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