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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客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6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核心知识点,赶快来学习吧!

✔客体

分类具体内容举例适用范围
自然物土地、矿藏等常见于“物权关系”,但《经济法基础》考试中,会将合同标的物认定为“合同关系”的客体
人造物建筑、机器等
一般等价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注意】物可以有固定形态也可以没有固定形态
人身、人格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禁止非法拘禁、禁止刑讯逼供、禁止侮辱诽谤他人、禁止卖身为奴、禁止卖淫常见于“人身关系”
【注意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注意2】“人的部分(比如人的头发、血液、骨髓、精子和其他器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精神产品智力成果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常见于知识产权关系
行为行为的结果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常见于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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