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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印花税(06.0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05

印花税

1.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①立合同人:合同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②立账簿人; ③立据人 ;④领受人; ⑤使用人。

2.征税范围

①经济合同;②产权转移书据;

③营业账簿;④权利,许可证照。

3.计税依据

①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②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③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辅助性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4.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5元)。

③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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