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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发票管理(06.0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05

发票管理

  (1)发票的种类:

  ①发票通常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业发票。

  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③发票的基本内容。

  (2)发票的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3)发票的领购: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4)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②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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