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06.0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05

法律关系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3.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4.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组织。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5.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

  6.法律关系客体: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①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②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③行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④人身(部分或整体):活人的整个身体不适法律关系客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