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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知识点: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16

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消,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人数大增,初级考试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正保会计网校特此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在备考初级的路上,助考生一臂之力!

(一)预算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来源划分

(1)税收收入(最主要部分)

(2)行政事业性收费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转移性收入(补助收入、上解收入、调入资金)

(5)其他收入(罚没收入、规费收入、捐赠收入等)

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归属划分

(1)中央预算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二)预算支出

1.按功能(支出方向)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

(3)农业、环境保护支出

(4)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支出(事业发展)

(5)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6)其他支出(对外援助、财政贴息、国家物资储备、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

2.按经济性质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资本性支出

(4)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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