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启,各位小伙伴赶快来学习啦!网校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阶段常见的知识点,并配套相应的经典例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生产应税消费品
(1)直接对外销售,于“销售时”纳税。
(2)移送使用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不纳税”,待生产的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纳税。
②用于其他方面(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2)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4.零售应税消费品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注意1】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注意2】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注意3】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注意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2)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销售卷烟和电子烟
(1)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卷烟。
①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注意】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②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电子烟。
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1.(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自产的用于下列用途的应税消费品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赞助的消费品
B.用于管理部门自用的消费品
C.用于广告的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消费税;但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缴纳消费税。
2.(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的是( )。
A.金银首饰
B.超豪华小汽车
C.卷烟
D.白酒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非加征);选项C,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选项D,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3.(判断题)超豪华小汽车在进口环节不征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 )
【正确答案】N
【答案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在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也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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