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7初级经济师7月15日至8月15日报名
根据《关于做好乐山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知,乐山市2017初级经济师7月15日至8月15日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7月15日至8月16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7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程序
1.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分别实施,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单独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电话:2431510)进行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备查。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市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交纳报名考试费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