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初级经济师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摘要:2016年浙江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0日至8月29日,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29日,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70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4日,考试时间为11月5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不含宁波)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试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与原纸笔化考试相同)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考试。
(一)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二)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专业和获得证书条件。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考试方式及要求。
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遵守考场规则及相关须知。要求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入场;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显示器上提示的注意事项或有关须知,并按规定操作电脑和作答;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各、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严禁将试题信息带出考场。否则,如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
为方便考生熟练掌握考试系统,人社部考试中心开通了网上练习平台(网址:),即日起可登录平台进行试用操作。组织考试的具体要求及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的处置,按人社部办公厅、人社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初级经济电子化考试试点通知(含实施方案)和经济电子化考试考务规程(文件另发)实施。
五、考生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不含宁波)于8月10日至2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从初级经济报名入口进入,阅读“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后填报“报名表”信息,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等(照片的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考生在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29日,打印“报名表”供考生留存报名信息。
(二)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
(三)相关提示。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传错照片,选错考试专业,填错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等,4在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并进行网上交费。
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在交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但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否则,如发生差错或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部属(省直)单位的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六、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出版集团公司函字〔2016〕第4号),说明如下。
(一)2016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一是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发布方式:(1)由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由中国人事考试网()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二是考试用书和考试辅导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
(二)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参加各市考试的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的征5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
七、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70元(按电子化考试计费方法和标准执行)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待人社部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九、有关要求。
由于初级经济电子化考试首次组织实施,对考点选择、考场环境、设备设施和人员都有特殊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认真安排好考点考场,考点应首选人事考试机构的自建机房,机房相关设施须切实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配置要求进行配备,考试期间使用的局域网络必须与其他网络实施物理隔离,人事考试机构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务必充足。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学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
2016年度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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