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某银行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为此中国银行协会修订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后类似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员工的事件将会受到惩戒并纳入“黑名单”。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具体而言,《操守和准则》提炼了“七项职业操守”、“三类行为规范”、“两个服务核心”和“一项名单惩戒机制”。其中,三类行为规范包括“行为守法、业务合规和履职遵纪”;两个服务核心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一项名单惩戒机制包括“黑名单”“灰名单”及相关制度。
《准则》对从业人员提出了十大“严禁”
一、严禁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参与“黄、赌、毒、黑”、非法集资、高利贷、欺诈、贿赂等一切违法活动和非法组织;
二、严禁非法催收:不得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三、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非法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等民间融资活动;
四、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伪造信用卡、非法套现信用卡、滥发信用卡等行为。不得为特定客户优于同等条件办理高端信用卡,提供价质不符的高端服务;
五、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窃取、泄露客户信息、所在机构商业秘密等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报告。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造成客户相关信息泄露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六、严禁内幕交易行为: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违规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或是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七、严禁挪用资金行为:不得默许、参与或支持客户用信贷资金进行股票买卖、期货投资等违反信贷政策的行为。不得挪用所在机构资金和客户资金,不得利用本人消费贷款进行违规投资;
八、严禁骗取信贷行为:不得向客户明示、暗示或者默许以虚假资料骗取、套取信贷资金。
九、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所在机构权益,自行或通过近亲属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正常商业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十、严禁违规兼职谋利: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纪规定以及所在机构有关规定从事兼职活动,主动报告兼职意向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银行业从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授课、课题研究、论文评审、答辩评审、合作出书等活动;经批准到本单位直属或下辖单位参加上述活动的,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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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越来越规范,还有什么使你止步于从事银行工作呢?
进入银行业不用早晨花半个小时想今天穿什么、不用纠结午饭吃什么、不用担心下班晚高峰的人头攒动、不用担心弄翻友谊的小船等等,所以还在犹豫什么?银行可是很多人挤破头都进不去的,如果你有这个机会,千万要珍惜!小编这里提醒大家,如果手中有一本银行从业证书,千万不要把它放在角落里落灰!一定要加以利用,因为它可是你未来晋升道路上的有力武器!没有的朋友也不要灰心,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提供了银行从业考试培训课程,感兴趣就来考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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