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网电脑, USB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查询平台网站(); 2、通过平台中 “发票勾选”,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详细]
我们月底认证了进项发票,但是对方单位要收回作废,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详细]
问:我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后发现票面内容开错,是否可以将发票退回销售方作废后重新开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详细]
因此,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应该先让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购买方上传的《信息表》,...[详细]
按照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制度规定,受票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须在认证期内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认证,然后凭认证子系统的《认证结果通知书》申报抵扣...[详细]
根据国税函(2003)7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详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详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详细]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详细]
问:超过180天认证期就不能再开具红字发票了吗?答:企业取得增值税慎用发票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能会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按规定可以进行抵扣,二是不需抵扣。对要抵扣...[详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规定:“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详细]
滞留发票一般是指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规定期限内(180日)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句话讲!你手上拿着...[详细]
为降低税收风险,重庆国税风险管理中心构建滞留发票风险模型,我们将对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180天内认证(而销售方已抄报税),且税额>0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详细]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