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提供建筑服务(个人除外)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但需先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根据《...[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详细]
答:应该填写《附列资料(四)》和主表。 《附列资料(四)》应将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栏“建筑...[详细]
10.内账系统报表--<货币资金归类账>的建立及实战模板 以工程公司现有实际业务为示范,进行内外账实战演练和学习,教会您内外账处理差异及注意事项等,并...[详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详细]
凡在2014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4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 损,均应按规...[详细]
全面“营改增”后,提供建筑服务(个人除外)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但需先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根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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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详细]
答:应该填写《附列资料(四)》和主表。 《附列资料(四)》应将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栏“建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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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2014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4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 损,均应按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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