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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个人所得税体系详解(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24

众所周知,在REG的考试中,联邦税法的内容占到了60%以上的分值,而个人所得税更是重中之重。可以说,掌握个税知识是通过REG考试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深度的学习个人所得税体系。希望观者都可以从中有所收获。

联邦个人所得税正式始于1913年,是联邦政府至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纳税的义务人为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报税截止日期是每年的 4 月 15 日。

联邦个人所得税采用对综合所得计征的办法。从总所得中扣除特定的项目后的余额,即为实际应税所得。依差额累进税率计税,按年计征,自行申报。

因为联邦个人所得税具有退税机制。 一般来所,只要有收入的人每年都要向联邦政府申报个人所得税, 但报税不等于一定要缴税, 很多低收入家庭通过报税获得政府的退税。

(一) Overall Framework整体框架

联邦个人所得税体系详解(一)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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