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B敲定可变利益实体准则
2014年7月16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经过投票至终通过了一项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旨在提高财务报告合并部分的透明度和一致性。
这些会计准则更新将影响到所有应用“可变利益实体”指引的公众公司和私营公司、有限合伙类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类似法律实体。今年三月,FASB为合并报告可变利益实体的私营公司颁发了指引(请参见《FASB简化私营公司可变利益实体有关要求》)。的会计准则更新同时适用于公众公司和私营公司。
可变利益实体(VIE)指的是财务报表合并不取决于是否拥有多数投票权的公司。
此次更新旨在减少有限合伙类企业以及类似法律实体应用相关指引的复杂性,简化合并指引,更专注于主要风险,并取消某些投资基金的无限期递延规定。
此次更新修改了普通合伙人合并有限合伙类企业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在评估合并可变利益实体是否需要决策者参与时,需要对支付给决策者(如资产管理经理)的费用予以考量。
对于可变利益实体而言,该次更新应用于关联方关系时,例如分支机构,有望减少指引复杂性。某些货币市场基金并不在指引覆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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