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个人代表是执行人、管理人或负责逝者财产的其他任何人。个人代表负责申报逝者应交的所有至终个人所得税报税表和遗产税税表。适用于个人的申报要求会决定该人的代表是否必须为逝者准备一份至终的个人所得税报税表。逝者在死亡时选择的会计方法决定了至终税表要包括的收入和采用的扣除额。大部份的个人使用现金收据和支付方法。在这个方法中,至终的个人税表应该只会显示逝者实际收到而且计入其账户,或是在死前可以无限制提供给他或她的收入项目。一般而言,至终的个人税表可以为逝者在死前支付费用申请扣除额。如果逝者使用应计累积法,请在至终个人税表的上端填写【DECEASED】、逝者姓名和死亡日期。
以电子方式报税时,一些商用软件可以帮您填写必要的注解。如果夫妇联合报税,请在姓名和地址栏填写逝者和尚存配偶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不是夫妇联合报税,请在姓名栏填写逝者姓名,然后在地址栏填写个人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果逝者可以获得退税,可能需要连同税表申报1310表。如果您是申报夫妇联合税表的尚存配偶,或是经法庭任命或法庭认证为逝者申报原始税表的个人代表,您不需要申报1310表。法庭任命或法庭认证的个人代表必须在税表随附一份显示其任命的法庭文件。
如果有任命的个人代表,他或她必需在税表签名。
如果是夫妇联合报税,尚存的配偶也必须签名。
如果您是申报夫妇联合报税表的尚存配偶,而且没有任命的个人代表,您应该在税表签名,并在签名栏填写【Filing as surviving spouse】(以尚存配偶身份申报)。尚存的配偶可以为死亡发生的应征税年度申报夫妇联合报税表。如果死亡是在申报税表之前发生,也可在死亡年度的前一个应征税年度申报夫妇联合报税表。
如果没有任命的个人代表,而且没有尚存的配偶,则负责处理逝者财产的人必须申报税表并以【个人代表】的身份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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