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引进具有相应金融职业资格和管理型人才,强化强首府战略金融人才支撑,广西南宁市金融办制定了《南宁市金融职业资格人员补贴实施细则》,给予金融职业资格人才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南宁市;
●获得资格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签订不少于3年的服务协议并在南宁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对获得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原则上按服务年度发放补贴,每年分别按补贴资金总额的40%、30%、30%发放,连续3年补贴完毕;因特殊原因未按年申请补贴的,亦可到岗服务满3年后,一次性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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