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14)”9日在北京发布。证监会会计部有关人士表示,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标准,注重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质量。
该人士称,一方面,督促公司执行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在监管过程中不仅从格式上遵循相关披露要求,而且注重实质,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从中介机构,内控审计角度加强规范,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履行责任。
证监会上市部有关人士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内控信息披露监管。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参与,重在落实;二是上市公司内控实施体系与现行管理制度要相融合,防止两张皮;三是要做好内控实施成本和效益平衡,强化内控的信息披露。
迪博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四级八档的分类标准,上市公司内控评级为AA的公司共11家、占比0.45%;内控评级为A的公司共36家、占比1.46%。评级为A以上的公司数量偏少,上市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报)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14)发布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14)发布会”9日在京召开,从迪博公司的内控评级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普遍处于基本合格的状态,整体内部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A股上市公司共2463家。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四级八档的分类标准,2014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级为AA的公司共有11家,占比0.45%;内控评级为A的公司共36家,占比1.46%;内控评级为BBB的公司共103家,占比4.18%;内控评级为BB的公司共548家,占比22.25%;内控评级为B的公司共1295家,占比52.58%;内控评级为C的公司共412家,占比16.73%;内控评级为D的公司共58家,占比2.35%。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谨性有待加强,内控缺陷信息含量不足、可用性差。二是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须进一步完善。2014年上市公司披露了具体内容的缺陷中,34.34%的缺陷未开始整改,且无整改计划。三是中小板、创业板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有待加强。统计发现,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生违规事件的比率高达6.75%,比主板上市公司高出近1倍。
为此,迪博建议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性研究和执行力度、加强内部控制法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和整改监管、加强内部控制咨询信息和审计费用信息的披露、逐步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水平。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是综合反映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的量化指数体系,该指数于2010年经财政部立项,此次发布是继2011、2012、2013年之后,迪博公司第四次发布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新华网)
中国上市公司内控挣扎及格线 存在三方面问题
整体内控水平仍待提高
迪博公司将上市公司内控水平划分为四级八档,分别为AAA、AA、A、BBB、BB、B、C和D级。其中,A级以上为内控优秀,BBB级和BB级为内控良好, B级为内控合格, C级为内控不合格,D级为内控无效。
内控指数(2014)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A股上市公司共2463家,其中评级为AA的公司共11家,占比0.45%;评级为A的公司36家,占比1.46%;评级为BBB的公司103家,占比4.18%;评级为BB的公司548家,占比22.25%;评级为B的公司1295家,占比52.58%;评级为C的公司412家,占比16.73%;评级为D的公司58家,占比2.35%。
综合而言,指数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中内控评级为A以上的公司数量偏少,上市公司内控水平普遍处于基本合格的状态,整体的内控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内控存在三方面问题
迪博公司董事长胡为民在发布会上表示,总体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内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谨性有待加强,内控缺陷信息含量不足、可用性差,内控审计费用和咨询机构信息披露较少,内控审计意见与内控评价结论、财务报表意见不一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内控缺陷整改情况须进一步完善。2014年上市公司披露了具体内容的缺陷中,34.34%的缺陷未开始整改,且无整改计划;在已整改缺陷中,4.11%未完成整改,39.48%的缺陷未披露具体整改情况。
三是中小板、创业板内控规范建设有待加强。中小板、创业板相比主板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比较薄弱。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生违规事件的比率高达6.75%,比主板上市公司高出近1倍。
对此,迪博公司建议,应当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性研究和执行力度、加强内部控制法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和整改监管、加强内部控制咨询信息和审计费用信息的披露、逐步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水平。
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监管
证监会上市部、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在会提出,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总体趋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应忽视的问题,未来将继续加强上市公司内控管理的监管,提升内控信息披露有效性。
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评价,我国上市公司内控建设总体已初见成效,但也存在主动性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内控实施与企业实际结合不紧密、实施成果未得到有效落实、实施成本给企业造成一定负担、评价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不同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不一等问题。
他表示,今后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监管,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应全员参与,重在落实,加强执行力;所实施的内控体系应与现行管理制度相融合,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进行深化拓展,防止“两张皮”;同时,应做好内控实施成本和效益平衡,强化内控信息披露。
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影响上市公司内控水平的因素众多,包括资本市场构建有利于内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外部环境还不完善;部分市场人士对内控的理解有偏差,导致公司在披露内控缺陷时存在顾虑;中介机构帮助上市公司进行内控建设的专业性水平不够;上市公司更多将内控认知为适应外部监管要求的被动而为等。
对此,她表示,推进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应进一步规范内控信息披露标准,注重披露质量。同时,在企业规范运作体系实施的基础上,通过会计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审计,促进上市公司内控建设水平提升。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以侧重信息披露为核心,增强内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同时,从中介机构,内控审计角度加强内控规程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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