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IFRS 17的修订会对在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所有国家和地区签发保险合同的所有公司造成影响,包括那些签发保险合同的非保险行业主体。
对IFRS 17的修订包括:
生效日期
IFRS 17(含修订)的生效日期推迟2年至自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
IFRS 4中关于暂缓执行IFRS 9的固定到期日也已推迟至202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
期间。
保单获取现金流的预期收回
主体应当将部分获取成本分摊至相关预计合同续约,并将该等成本确认为资产,直到相关续约合同被确认时为止。主体应于每个报告日评估该资产的可收回性,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技露与该资产相关的特定信息。
对于采用可变收费法的合同和采用一般模型的具有“投资回报服务”的其他合同,主体应在识别责任单元时,考虑保险保障服务和投资服务的利益量和预计期间。主体应将与其为提升保单持有人的保险保障利益而开展的投资活动相关的成本计入保险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
持有的再保险合同-摊回亏损
在亏损基础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亏损时或亏损合同加入到该亏损合同同组时,主体应当调整所持有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确认一项利得。
将基础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与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预计可以从基础保险合同赔付款中摊回的比例相乘,从而确定持有的再保险合同产生的摊回亏损金额。这项要求仅适用于持有的再保险合同在基础保险合同确认亏损之前就已经确认或与之同时确认的情形。
对IFRS 17的其他修订包括:
·某些信用卡(或类似)合同及某些贷款合同的适用范围例外。
·保险合合同资产与负债在组合层面i(而非保险合同组层面)列示。
·风险缓释选择权适用于为了缓释金融风险而持有的再保险合同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损益的非衍生金融工具。
·对前次中期财务报表所作估计进行更改的会计政策选择。
·将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转嫁给保单持有人的所得税收付款纳入服约现金流。
·对某些过渡细节进行简化以及其他微小修订。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如有更多欢迎咨询正保会计网校>>
更多推荐:
精品好课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