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2013-12-27 09:1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已经进入备考预习阶段,正保会计网校编辑将每日整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练习题,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以下是《经济法》科目每日一练。
多项选择题
关于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B、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C、股东大会作出一般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股东大会作出法律规定的特殊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