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破产受理的效力(8.17)
2015-08-17 09:01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将每日整理资产评估师考试练习题,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以下是《经济法》科目每日一练。
多选题
下列有关破产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C、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
D、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受理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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