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评考试《财务会计》预习: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2013-10-22 14:38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第五章
知识点十: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