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知识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列示
2016-02-15 14:2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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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应当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分别列示。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但也存在超过一年的,如房地产开发产品、大型船只等,仍应划分为流动资产(存货)。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应当归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