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每日一练 >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2022.08.0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8-04

没有激流就称不上勇进,没有山峰则谈不上攀登。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进行中!抓紧提升自我,把握住每次提升自己能力的机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被执行人应当为企业法人且发生破产原因,且被执行人或任何一个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方可移送 

B、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基层人民法院拟将执行案件移送异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在作出移送决定前,应先报请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审核同意 

D、受移送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后,申请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可以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选项B错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上实行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所以一般是“中级法院”管辖。选项C错误,异地移送,是应先报请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审核同意,而非“立案部门”。选项D错误: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会计》(08.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审计》(08.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税法》(08.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财务成本管理》(08.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08.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