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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06

  单选题

  甲商场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2011年5月1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批货物分三期交货,货款于每次验货时当场付清。其中,第一期交货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第二期交货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第三期交货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在交付第二期货物时,甲商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收货,则乙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

  A、2011年5月11日

  B、2011年5月10日

  C、2011年6月15日

  D、20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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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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