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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无效民事行为效力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3-26
普通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练习题

  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效力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

  A.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B.民事行为部分无效,整个民事行为均归于无效

  C.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原物灭失的,应当作价补偿

  D.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及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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