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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2015-08-31 14:5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选题

  21.张某欠李某10万元货款,2013年4月5日到期。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事项可以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B.张某收到李某催要货款的E-mail

  C.李某住所地雅安遭遇地震,李某无法行使请求权

  D.张某同意先支付5万元货款,剩余货款1个月内付清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冲刺阶段,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好最后的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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