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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会计利润

2015-07-22 09:02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判断题

  12、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里所说的亏损,是指会计利润小于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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