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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股权转让

2015-08-10 11:46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8.东风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甲出资50%,乙、丙各出资25%.因为甲乙之间闹矛盾,甲对外转让20%股权,向丙转让30%股权,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因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向丙转让股权,应当先通知乙

  B.甲向丙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规定

  C.乙不同意甲对外转让股权的,甲可以进行转让

  D.甲对外转让股权事项应通过股东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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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好最后的这一段时间,努力奋斗!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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