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民事诉讼
2015-08-06 17:0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12.2015年3月2日,北京的郑先生和上海的田先生签订了买卖核桃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广州。后双方发生纠纷,郑先生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向广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只能向北京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