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市场主体
2015-07-14 11:0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判断题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市场对策权体现为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不包括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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