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资产无发票,是否可据此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2015-03-03 15:41来源:宁波国税
问:企业购入经法院拍卖的已倒闭企业的资产(土地、厂房及部分设备),出具法院拍卖公告及相关付款证据,但无相应购货发票,购入方是否可以据此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答:一般地,在拍卖合同中注明拍卖产生的税费由购入方负担,购入方通过门征开票方式能够取得购货发票的。因此企业购入经法院拍卖资产,须凭购货发票确认资产计税基础,按章税前扣除。
发票已包含拍卖所产生的税费,故购入方不得重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