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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适用于哪类纳税人

2015-02-09 14:05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问: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适用于哪类纳税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广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后,将实现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网上发票验旧、网上申报等一系列功能,一般纳税人将不再需要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自助办税终端发票认证的需求将会大大降低,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也不需要进行抄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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