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有无扣缴税款义务
2015-04-03 15:56来源:天津和平区国税
问:企业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时,有无扣缴税款义务?
答:一般应由非居民履行纳税义务,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被指定的企业就有扣缴税款的义务。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文件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