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产营业税是否可以差额计征
2015-03-05 09:18来源:江苏地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转租行为,应按收取的全部租金及价外费用全额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转租行为,应按收取的全部租金及价外费用全额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