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税〔2014〕71号文件中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问,其中“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还是纳税申报期?
答:“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10月1日”指的是税款所属期。
2015-01-19 09:49 来源:北京国税
问:财税〔2014〕71号文件中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问,其中“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还是纳税申报期?
答:“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10月1日”指的是税款所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