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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台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2015-11-27 09:51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河北省税务机关从其他部门及社会主体获取涉税信息,建立协同治税体制机制将有更加具体、细致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该办法以保障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为目的,以税收征管法为立法依据,要求发改委、公安、工信、工商、国土、建设和交通等30多个部门为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建立由政府主导、税务机关以及其他部门组成的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税体制。同时,还对税务机关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和风险监控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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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田祖荣表示:“《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明确了税收征管保障的工作职责和禁止事项、有关部门税收协助的具体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提出了税务公开、保障纳税人司法救济权、优化纳税服务和接受社会监督等五大举措,同时还规定了相关部门涉税信息和数据的交换方式和时间,这将有效解决涉税信息提供不力和来源不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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